2007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已顺利结束。经研究,现将200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各年级各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
专科专业 |
转入普通本科和应用技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 |
转入独立学院本科最低控制分数 |
|
英语类 |
162 |
157 |
|
计算机类 |
131 |
126 |
|
艺体类 |
117 |
112 |
|
文科类 |
151 |
146 |
|
理科类 |
129 |
124 |
备注:小语种考试控制分数线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1.英语类专业是指考生所就读高职高专专业中含有英语字样的专业。
2.计算机类专业是指考生所就读高职高专专业中含有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和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3.艺体类专业是指考生所就读高职高专专业在普通高校招生时按艺体专业招生的专业。
4.其他类专业是指除上述3类专业以外的专业。
5.独立学院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和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的斌鑫学院;示范软件学院包括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重庆大学示范软件学院和我委同意设立的西南大学示范软件学院(原西南师范大学示范软件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示范软件学院。
6.表中的“普通本科和应用技术本科”是指非独立学院和示范软件学院设置的本科专业。
7.本次录取考生的单科成绩应在30分及以上。
8.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全市统考成绩中加分:
⑴烈士子女加10分 (烈士子女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⑵港、澳、台籍学生,可以在全市统考成绩中加5分(港、澳、台籍学生由县级以上政府的港、澳、台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⑶本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其中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正式聘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可以在全市统考成绩中加5分(教职工子女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请严格审查资格,一经发现做假,将扣减学校指标。
三、成绩领取和查分
学校即日可在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联系人:张玉良,联系电话:67908886。并将学生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请在2007年4月26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参考相关考试按每生每科5元交纳手续费。请各校负责“专升本”工作的部门在2007年4月30日到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集中办理本校考生申请查分的有关手续(我们不受理个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玉良。我委将在2007年5月10日向有关高校反馈查分结果。
四、有关“专升本”录取工作的其他事宜另文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