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经济法学专业)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 经济法专业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 , 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优 势:
品牌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 :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 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免试入学: 入学手续简便,免试入学。
学习便利: 周末授课,学习工作两不误;授课地点设在人大校内,交通便利。
价 值:
一流大学品牌 权威师资队伍 优势教学服务
提升业务能力 拓展外部平台 助推事业成功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 .不具备上述第 2 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但本种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亦不能参加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
颁发证书:
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并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开设课程:
根据我校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法、法学方法论、法学各专业研究方法、经济法总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财税法、竞争法、房地产法、企业并购法、涉外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业外语、中国法制史。
教学安排:
全部课程分 3 个学期讲授完毕( 2007 年 9 月—— 2009 年 3 月)。授课及考试均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地点均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
申请学位的学员要参加学校的课程考试以及全国水平考试,考试期限自办理考试资格卡之日起 4 年内有效。
课程考试 分为题库考试与非题库考试两种方式。题库考试由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闭卷考试。合格成绩为 60 分以上。每年组织两次题库考试。
全国水平考试 分为外语水平考试和法学综合水平考试(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法),由北京市学位办组织进行。合格成绩为 60 分以上,每年一次。
学习费用:
进修费每人 20000 元。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申请费、书费、资料费、证书费由本人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费和参加论文答辩费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课程考试每门费用为 250 元,于第一次参加考试时一次性缴纳;
论文答辩费为 6500 元,答辩之前缴纳。
开班时间: 2007 年 9 月
报名时间: 2007 年 4 月— 9 月
报名办法:
1 、 报名费 100 元;
2 、 报名后下载并填好《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科研成果承诺书》,前者需要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3 、 8 月 25 日 (周六)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1)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进行验证;
(2)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科研成果承诺书》;
(3)交纳学费,领取入学通知书、课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
( 4 )同底 1 寸照片 6 张;电子照片现场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