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学前教育发展概况
- 2007-06-20 09:24:56 来源:中国幼教网 地区:北京 关键字:资讯 收藏到好诶
1.学前服务
香港的学前服务是指幼儿园及幼儿中心提供的教育和照顾。幼儿园须在教育统筹局注册;幼儿中心在卫生福利局辖下的社会福利署注册。
幼儿中心包括育婴园及幼儿园两种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育婴园是由出生至两岁的幼儿;幼儿园包括两至三岁以及三至六岁的儿童。
幼儿园有全日制及半日制两种,大部分幼儿园都有全日托管服务。一般幼儿园只开办半日制课程,分高班、低班及幼儿班。
香港学前教育的目的是让儿童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透过各项活动及生活体验,在体能、智能、语言、社群、情绪及美育等方面得到均衡的发展。
2.幼儿园的现况
香港的幼儿园全属私营机构,分非牟利和私立独立两种,一般是由志愿团体或私人开办的。幼儿园一定要根据教育条例注册。
教育统筹局的《幼儿园办学手册》是办学者所须遵守的法规及建议。
幼儿园规模有很大差异,有些幼儿园只有两、三间课室,有的却有十多间。大部分都能配合儿童的生活经验和兴趣,营造具启发性的学习环境,在教室内设置「图书角」、「数学角」、「自然角」、「美劳角」、「音乐角」和「家庭角」,辅以有关的教具,诱导儿童自发地学习。
六岁以下在本港幼儿园或幼儿园暨幼儿中心就读的儿童,不论任何国籍,只要符合申请资格,可透过幼儿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申请学费资助,详情可参考学生资助办事处网页:http://www.sfaa.gov.hk
3.学前教育课程
政府在1996年分发《学前教育课程指引》给各幼儿园及幼儿园以作参考。其中订明,学前教育课程要兼顾儿童体能、智能、语言、美育、情绪及群性的整体发展。广义而言,学前教育的课程是指儿童在园内进行的一切活动:包括全班及分组学习活动、音乐、故事、美劳、游戏、在户外户内进行的各式各样活动、排洗、进食、休息和健康检查。
4.教师的资历及规管
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入职资格是完成中五课程,并在香港中学会考考获五科或以上E级的成绩,其中包括中文及英文科。自2000年9月开始,政府规定每间幼儿园要有百分之六十的教师属合格幼儿园教师。自2003年9月起,所有新入职幼儿园教师均须具备合格幼儿园教师或同等学历。由2004/05学年起,各幼儿园均须在规定的教学人员编制(以1比15的师生比例计算)内,须聘用100%合格幼儿园教师。
现在香港共有四所教育机构,包括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李惠利分校,为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工作员开办基本培训课程。这些课程都获得教育统筹局及社会福利署的认可。幼儿园校长必须修毕训练课程,并获得「合格幼儿园教师」的资格或具备同等学历。在2005/06学年完结前,所有在职校长必须具备幼儿园教育证书或同等学历。为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照顾个别儿童,由2003/2004学年开始幼儿园的师生比例须达至1:15的水平。
5.兼收弱能儿童计划
部分幼儿园暨幼儿中心参加了兼收弱能儿童计划,「兼收计划」的主要作用是为三至六岁轻度残疾儿童提供加强训练及照顾,为他们日后融入主流教育打好基础。
6.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在香港,儿童年龄在五岁八个月或以上(以九月一日入学时为准)而仍未就读小学,都可参加教育统筹局的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教育统筹局会根依家长申请表填报的数据输入计算机,按其选择学校的意愿,分配学位给儿童。全部参加这项统筹办法的儿童,都会获派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
7.工作路向
为协助幼儿园建立自我评估的文化,以及向公众提供衡量学前教育素质和水平的参考准则,教育统筹局已制订一套《香港学前机构适用的表现指标》,同时也于2000/01学年开展质素保证视学,进一步推动香港优质幼儿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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