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2年法理学复试试题(比较法部分)
2006-12-12 17:01:22 来源:爱考机构 标签:其他
1、阐述“common law”与“jus commune”的各自含义,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15分)
2、简述伊斯兰法系的现状。(10分)
3、试析欧洲大陆近代法典编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哲学背景。(25分)
4、试论英美法系“程序中心主义”的主要表现。(25分)
5、比较中西法律传统的主要特点。(25分)
2、简述伊斯兰法系的现状。(10分)
3、试析欧洲大陆近代法典编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哲学背景。(25分)
4、试论英美法系“程序中心主义”的主要表现。(25分)
5、比较中西法律传统的主要特点。(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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